用笔在他手心写了一个"赢"字
,赢还以为丈夫真的巧用已承认"银子"还在,县官对老板娘说
:"你丈夫已经承认银子是字破他偷的
,思忖片刻后
,疑案
正在这时,赢心中犹豫不决,巧用百两银子不翼而飞 。字破"
老板娘听了,疑案
于是赢他就到县衙门告状 ,并说:"你到台阶下去晒太阳,巧用要你忠实交出银子 。字破根据种种迹象,疑案又不敢去问丈夫。赢只好乖乖把客人的巧用百两银子交了出来。如果晒很长时间字还在的字破话,县官突然之间之间之间对台阶下的老板大叫道:"你手里的''赢''字还在不在?"
老板连连回答:"在!在的!"
因为"赢字"与"银子"音近,老板娘见丈夫在台阶下伸手晒太阳心中迷惑不解 。你就打赢了讼事
。认定是店老板偷的。
这个县的县官很精明聪慧 ,但店老板果断不承认。他住的是单间
,


相传有个客人住进了一家客栈
,县官又叫人把老板娘带来,做贼心虚的老板娘没听清楚
,不动声色地叫店老板伸出手来,"
然后,
